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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实践,安全出行—记船舶与计算机系15级社会实践安全教育讲座

发布日期:2015-11-26    作者:隋新     来源: 船舶与计算机系    点击:

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,保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进行,2015年11月25日,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助理吕运福在1号教学楼3楼西多媒体教室为15级船舶珠宝系学生开展了以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为主题的讲座。

首先吕老师提出在实践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:

1.在活动期间不慎被盗被抢,以及可能遭受到人身伤害。

2.实践成员遭遇交通事故。

3.活动时接近危险设施或到危险地段。

4.实践成员与社会人员发生纠纷,身体受伤。

5.实践成员因种种原因,无法与其取得联系。

6.参与大型社会活动时,人群发生拥挤、踩踏并可能由此产生伤害。

7.活动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。

8.其它可能出现的问题。

接着吕老师对出现问题时应对的措施做了详细的解答:

1.外出活动时,实践成员应掌握基本的生理卫生常识和相应的急救知识,随身携带常用应急药物;在遭遇此类非人为性的突发事件时,保持冷静并进行适当的处理,如果情况严重及时送往医院诊治。另外在实践期间,注意搞好个人卫生。

2.增强实践成员的安全自卫意识,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,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;同时在实践中减少单独活动和夜间活动,尽量采取小组活动的形式,活动行程应及时向团队报告,不单独到陌生或者荒僻的地方;遭遇偷窃、抢劫以及其他意外伤害,应保持冷静,灵活应对,以保证自身安全为前提,并及时报案。

3.加强实践成员的交通安全意识,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,并注意保护现场,及时向相关交通部门报告。

4.活动期间尽量远离危险设施或到危险地段,如果需要接触时,必须有专业人士陪同,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。

5.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当地的习俗,尊重当地人的信仰和生活习惯,在公共场合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,尽量避免与人争执,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。如与社会人员之间发生争吵甚至斗殴,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,防止事态恶化;如不听劝阻,应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共同处理。

6.要求团队实践成员留下最新和最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,并与辅导员老师、系办老师保持信息渠道的通畅;注意和实践地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。

7.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,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保持秩序,注意自我保护,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。

8.掌握基本安全常识,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,如发生火灾等灾害,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,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,同时通知相关部门。

最后吕老师再次强调:生命是美好的,生活是多姿多彩的,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。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强化安全意识,不但要记在心里,而且要落实到行动上,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,时时做到警钟长鸣!在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中希望同学们能够圆满顺利的完成,同学们加油,我们等着你满载而归!

吕老师讲授

吕老师讲授